高坚先生从1990年代开始,先后在中国财政部、国家开发银行担任领导职务。基于他对于中国债券市场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,也被广泛誉为“中国债券市场之父”。 1990年9月至1998年10月历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、国家债务管理司副司长、国家债务管理司司长、条法司司长。1998年10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总经济师、资金局局长兼香港代表办事处首席代表,2001年4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、行长助理兼资金局局长、香港代表办事处首席代表,2003年7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。